台湾7 月起强制检验LED 灯泡
不过,标检局接获消费者、公会反映,随着LED 灯泡产品日新月异,相关产品标示或规格常造成消费者混乱,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标检局今年1月6 日公告,自7 月1 日起LED 灯泡商品将实施强制性应施检验,测试项目包含安全、性能及电磁干扰。 标检局表示,自今年7 月1 日起若进口或台湾产制LED 灯泡商品未经检验即上市销售且经查证属实者,将依商品检验法第60 条规定,处以20 万元以上200 万元新台币以下罚款。 至于7 月1 日前进口或生产的产品,标检局官员指出,只要厂商在6 月30 日前取得相关制造文件,即不在7 月1 日要强制列检管理范围,依旧可以贩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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