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进口到印尼的通讯产品,必须通过印尼 邮政电信总局(DGPT)的型式认证以及海关检验。
制造商(包括海外制造商)先申请Certificate A,获得Certificate A后,印尼当地代表/进口商/经销商方能申请Certificate B。只有获得Certificate B,才能进行通讯产品的清关作业。
印尼邮政电信总局(directorate General of Post and Telecommunication,DGPT)自2009年6月起强制,禁止印尼境外公司为型式认可的持证者。低功率设备的安全要求在印度尼西亚不强制,然而2.4 GH 和5 GHz无线电认证是强制的,要求POSTEL认证。
若想申请印尼的认证,需要提供由境外制造商所授权的印尼当地公司作为证书的持有者。印尼當地的公司允许证书持有者为厂商的当地代理商、当地的批发或是当地的经纪商。(需要在印度尼西亚当地测试)。
为了符合当地公司为证书持有者的要求,需提供当地公司以下的文件。文件必须包含:
A. act of association副本 (印尼文, "akta pendirian")
B. tax number 副本(印尼文, "NPWP")
C. company registration副本 (印尼文, "TDP")
D. import license副本 (印尼文, "NPIK")
另外,需要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申请表以及提供当地代理商资料(证书只会发给当地代理商)
印尼DGPT开放5.8GHz频段宣告
一、DGPT在2010年7月9号公告法规233/DIRJEN/2010以示5.8GHz频段开放使用。
1. 法规大纲:
功能为点对点模式(PTT)/点对多点模式(PTMP)/网状模式(Mesh)及任一点多点模式(Any point to Multiple points)的无线通讯产品可使用5.725-5.825 GHz。Subscriber station equipment可以同时使用2.4及5.8GHz频段但基地台设备只能使用5.8GHz频段。 技术要求请参照IEEE 802.11a/b/g/n但不适用IEEE 802.16 Wimax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