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兼容小小家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512|回复: 0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质量机构与人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29 18: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伙计,请登录,欢迎回家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续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自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

  原发证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延续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延续。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延续,并书面说明理由。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条的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应当根据情况,避免重复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

  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如果您对以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疑问或不解,可登录奥咨达官网进行免费的客服咨询,奥咨达真诚为您服务。

  奥咨达为医疗器械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整体临床和法规解决方案。技术服务包括: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全球医疗器械注册、生物统计、医疗器械培训、医疗器械咨询等。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电磁兼容网 电磁兼容小小家 EMC工程师家园 电磁兼容(EMC)小小家学习园地

GMT+8, 2024-4-25 21:50 , Processed in 0.073120 second(s), 19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