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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网、认证及测试基本简介
手机必须通过信息产业部指定的实验室或机构的测试并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方可在中国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果以SKD合作方式生产的手机还必须获得中国政府的相关安全认证。国家对手机实行进网证制度主要是为了加强对电信设备的进网管理,保证电信网的安全畅通。
FTA测试—全称是全面型号认证(FULL TYPE APPROVAL)。所有的移动电话生产企业为了使自己生产的手机能进入市场,都必须取得国际移动设备标识(该标识在全球范围内是唯一的),即IMEI(INTERNATIONAL MOBILE EQUIPMENT IDENTIFIER)。而没有IMEI的手机在GSM网络中将无法使用。IMEI 是由GSM MOU(即GSM联盟,包括GSM的运营商和GSM手机的生厂商)组织授权的中立的发证机构(NOTIFY BODY)根据FTA 认证实验室的测试报告发放。要取得IMEI号,则必须通过FTA认证实验室的认证测试。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FTA实验室和认证机构。如著名的7 LAYERS、CETCOM和BABT等。目前在中国的北京北京华瑞赛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可以进行FTA测试。
北京华瑞赛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RITT)所属瑞特公司与德国7 LAYERS (赛维雷尔)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资成立的法人企业。北京华瑞赛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华瑞赛维公司)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来自具有通信标准研究实力和通信终端检验经验的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研究所和德国7 LAYERS公司。华瑞赛维公司所使用的实验室是国家实验室认证委员会和欧洲实验室委员会认证批准的GSM终端型号认证标准实验室,能够对GSM900/DCS1800/PCS1900的各种终端设备进行phase 2和phase 2+ 标准的FTA检验认证。
FTA测试的目的是检验手机是否符合GSM标准的要求,以gt.01(v4.70)为指导,GSM 11.10(v9.0.0)为其遵循标准,其中GSM900/DCS1800是按照ETSI的测试规范(ETSI EN301511,V7.0.1 with reference 3GPP TS 51.010-1,V4.5.0)进行的,PCS1900是按照PTCRB测试规范进行的。
FTA认证需要四部分的测试报告:Safety,SAR(辐射测量),EMC和GSM。测试项目有三百多项,主要的测试内容为硬件测试、软件测试和EMC测试。
硬件 接收 参考灵敏度
动态范围
邻道抑制
阻塞响应
互调抑制
AGC(自动功率控制)电平报告
发射 发射功率与曲线
相位误差
频率误差
调制频率
开关频率
音频基带
软件 RR(无线资源管理)测试 初次化规程
寻呼规程
切换规程
呼叫重建
MM(移动性管理)测试 鉴权
加密
位置更新
CM(通讯管理)测试 呼叫控制
呼叫业务管理
短信息
EMC测试
通过FTA测试的手机就被认为达到了GSM协议的要求,具有了能够进行实际应用的能力,可以作为商品生产了。同时,对生产厂商来说,也证明了自身的研发能力达到一定的水平。因此,FTA测试对手机生产商是一件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EMC—电磁兼容(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的缩写,它包括电磁干扰(EMI)和电磁敏感性(EMS)两部分。由于电器产品在使用时对其它电器有电磁干扰,或受到其它电器的电磁干扰,它不仅关系到产品的工作可靠性、安全性,还可能影响其它电器的正常工作,甚至导致安全危险,并且对于居民日常的文化生活甚至人身安全都会造成影响和危害。为此,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对电磁干扰的控制纳入国家法制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范畴。特别是9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都相继颁布了相关法令、管理规范及标准等,并对电工电子设备的生产和市场流通,以及从事有电磁辐射活动的台站和企业的建立,实行全面管理与监督,尤其是广泛开展了电磁兼容认证制度,以确保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
欧盟率先以指令(亦即技术法规)的形式规定所有电气产品除获准电气安全认证外,还必须通过EMC标准符合性检测,并获取“CE”标志,才能进入欧盟。使得EMC性能成为了有EMC要求的产品进入欧盟统一市场的条件。随后美国、日本等国也采用了类似的指令。
在EMC测试中其根据被测对象不同,所引用的标准也不近相同,大致为:
EMC standards
EN 55022/EN 55024
ETS 300 683-SRD
ETS 300 826-RLAN(BLUETOOTHS)
ETS 300 342-1 BASE STATIONS
ETS 300 342-2 MOBILE STATIONS
ETS 300 342-3 REPEATER
Radio standards
ETS 300 220
ETS 300 330
ETS 300 440
ETS 300 328
CCIB—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认证,CCIB是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的缩写。CCIB认证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进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于1989年8月开始实施的。列入《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必须获得国家商检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加贴被批准使用的中国商检安全认证CCIB标志后,方准进口销售。该制度属于法定强制性安全认证制度,也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做法,欧盟、日本、美国等许多发达国家都普遍采用,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有类似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商品,在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 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后,允许在该产品上加贴“CCIB”安全标志。使用标志时应遵守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的《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标志管理办法》
从2002年5月1日起相关部门不再受理CCIB认证的申请,CCIB认证由CCC认证代替。原有的认证可以用至2003年5月1日, 2003年5月1日起,只有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中的产品,CCIB认证在认证依据标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CCC认证;认证依据的标准不一致的,,要补做差异部分,方可进行转换;不在CCC目录范围的产品是不可以转换的。
CCEE—长城认证。CCEE是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China Commission for Conformity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的缩写。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于1984年10月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开始对电工产品实施安全认证。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安全认证组织(IECEE)的唯一机构,是中国电工产品领域的国家认证组织。CCEE采用的安全认证标志为 ,凡取得CCEE认证合格的产品,均可在该产品上使用安全认证标志。
长城 标志为白底绿色图案,由 和 组成。 代表中国(China)和认证(Certification), 代表方波电源和长城。所以CCEE产品安全认证,又被称为长城认证。
凡是经CCEE认证合格,获得CCEE认证合格证书的国内外电工产品,均可在该产品上使用安全认证标志。使用标志时应遵守《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和《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规定的图案和规格尺寸选用,将认证标志标示在产品、产品铭牌、包装物、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上,或向CCEE选购不干胶认证标志粘贴在产品适当位置上。
使用认证标志时,须在图案下方标出认证委员会代码、证书编号以及认证依据的标准编号。
对于体积细小的元器件、零部件或电线电缆等细长产品,也可使用图案 进行标示。
2002年5月1日起实施CCC认证,已获得CCEE认证的产品,只有在《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的产品,CCEE认证在认证依据标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转换为CCC认证;认证依据的标准不一致的,如增加了EMC标准检测要求的,要补做差异部分,方可进行转换;不在CCC目录范围的产品是不可以转换的。
原有的CCEE认证可以使用到2003年4月30日。
CCC—中国强制认证。CCC是“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的缩写。随着我国加入WTO,必须全面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大循环中,各项与贸易有关的活动必须在WTO的原则下进行。中国的认证制度将有重大的变动,以适应WTO的要求。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
取代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因此具有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认证两种功能。CCC认证的标志图案为 。
2001年4月经国务院决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对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由国家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CCC认证与CCIB认证及CCEE认证的关系
CCC认证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自2002年5月1日起实施,2003年5月1日起强制执行。CCIB为进口安全质量许可证,CCEE为中国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自CCC认证实施之日起停止受理CCIB及CCEE,自CCC认证强制执行起,废止CCIB及CCEE标志。
CCC认证与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关系
对于CCC目录内的产品,不在搞出口质量许可证。逐渐的由CCC认证替代出口质量许可证。对于已获出口质量许可证的,如果标准一致,不重复检测。其它产品出口质量许可证请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
CCC认证与国家监督抽查制度的关系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市场准入制度,是产品投放市场前对其样品进行型式试验和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合格后发放的进入市场的许可证;而监督抽查是对投放市场的产品(包括获证后的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的一种行政执法检查。获证产品除接受国家监督抽查外,免于其它任何形式的收费执法检查。
已经有CCEE/CCIB的工厂审查或监督复查还需要做CCC的工厂审查或监督复查吗?
CCC工厂审查有审查的具体要求,与CCEE或CCIB要求相同部分可免于审查,不同部分需补充审查。
CQC自愿认证—未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不能申请CCC认证,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考虑而主动要求进行的认证。CQC自愿认证与CCC认证的区别如下:
1) 产品目录不同。
2) 实施模式不同:3C是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现国家意志,被管制的产品必须获证书;CQC是机构自愿认证,企业一般是为适应市场的需要或树立精品形象需要才进行的认证,或如俗话所说:可做可不做。
3) CQC认证一般不限制地域,3C却严格限制实验室授权的地域和产品范围。
4) 3C目前主要涉及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CQC自愿认证的项目就会多很多,比如产品可靠性/环保/性能等等。认证实施的程序和要求都是比较类似的,并且一些关键元器件CQC自愿认证的结果可以用与3C认证之中。
CB—CB互认制度是一个由国际电工协会(IECEE)主导的、其会员认证机构之间在自愿基础上形成的互认制度。这一制度自1985年建立以来,如今已发展到全球34个国家,有45个认证机构参加CB互认制度。
参加CB互认制度的认证机构,按照国际电工标准(IEC)执行产品测试,按共同约定的格式核发测试报告和证书,一般称为CB测试报告和CB证书。这些认证机构,彼此间接受对方的CB测试报告和CB证书,然后转换成本机构的报告并核发本机构的认证标志。
对于申请认证的企业而言,CB互认制度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只需要申请一次产品测试,然后通过CB报告转换的方式,取得不同国家的认证证书。
CB互认制度的主要机构
CB互认制度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国际电工协会(IECEE)下设的管理委员会Management Committee(MC),日常工作由认证机构委员会Committee of Certification Bodies(CCB)和测试实验室委员会Committee of Testing Laboratory(CTL)负责。国际电工协会在各国的会员机构向CCB提名本国的国家认证机构National Certification Body(NCB),向CTL提名本国的CB测试实验室CB Testing Laboratory(CBTL)。IECEE则在其年度会议上决定是否接受提名。NCB与CBTL之间的区别在于,NCB可以核发CB测试报告和CB证书,而CBTL仅执行CB测试。
CB互认制度的成员
CB互认制度现有30个国家的45个认证机构:奥地利的OVE,澳大利亚的QAS,比利时的CEBEC,加拿大的CSA,瑞士的SEV,中国的CQC,捷克的EZU,德国的VDE、德国莱茵 、 PS,丹麦的DEMKO,西班牙的AENOR,芬兰的FIMKO,法国的LCIE,英国的BEAB、BSI、ASTA,希腊的ELOT,匈牙利的MEEI,爱尔兰的NSAI,以色列的SⅡ,印度的BIS、STQC,意大利的IMQ,日本的IECEE-JP、德国莱茵 日本公司,韩国的IECEE-KR,荷兰的KEMA,挪威的NEMKO,波兰的PCBC,俄国的GOST-R,瑞典的SEMKO,斯洛维亚的SIQ,新加坡的PSB,斯洛伐克的EVPU,土耳其的TSE,乌克兰的Derjstandan,美国的UL、MET、ITS、FMRC、TUVRNA、ENTELA,南斯拉夫的SZS,南非的SABS。
CB测试的标准和各国标准间的差异处理
CB测试系根据国际电工标准(IEC)执行。只要有三个国家的国际电工协会分会同意互认某一IEC标准的测试报告,该IEC标准就被列入CB互认制度。
但是,IEC标准所针对的是最通用的标准,各国的一些特殊要求,例如由于电压不同或配电系统不同而造成的标准差异,并无法全部涵盖在IEC标准内。国际电工协会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当一个国家的分会同意参加某一IEC标准的互认时,必须公布本国的国家标准差异,国际电工协会将这些差异汇编后刊登在CB公告上。
在执行CB测试时,NCB或CBTL将根据申请企业指定的国别,补充测试该国的国家标准差异,并在CB测试报告的正本后附加一份关于该国家标准差异的补充报告。这样,企业就可以直接通过报告转换取得该国认证机构的证书。企业可以节省许多测试费用,缩短取证时间。
若企业已持有一份有效的CB测试报告,但该报告不包括某一特定国家的国家标准差异补充报告,企业仍可向该国的认证机构申请CB报告转换,但此时,该认证机构将补充测试该国的标准差异。这样,虽然比直接报告转换多了一次测试,但测试的范围仅针对该国的标准差异;绝大部分的测试还是可以免除,企业仍然可以节省可观的测试费用。
CB测试的三种特别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CB测试必须在NCB或CBTL的实验室进行。自1996年以来,CB引进了三种新的测试程序:TMP、SMT和CB-FCS。
TMP是Testingat Manufacturer's Premises的缩写,意思为在制造者现场测试。这一程序允许NCB或CBTL的人员到企业的实验室执行CB测试,前提是该实验室符合ISO导则25的要求。
SMT是Supervised Manufacturer's Testing的缩写,意思为受监督的制造者测试。这一程序允许企业自己执行CB测试,前提是该企业的实验室符合ISO导则25和58的要求。一般而言,当一企业开始被纳入SMT 程序时,NCB或CBTL仍将派员到厂监督测试;随着企业执行测试的可靠程度不断升高,最终企业可以完全独立执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测试报告和样品提交给NCB复审。
CB-FCS是CB-Full Certification Service的缩写,意思为CB完全认证服务。这一程序允许企业仅提交测试报告给NCB,而无须提供样品,前提是企业的实验室必须符合SMT的要求,同时企业本身符合ISO导则53的质量管理要求。
上述三种特别程序的目的皆在于为合格企业提供更便利的认证服务。
CE—CE标志(CE Marking)属强制性标志,是欧洲联盟(European Union-简称欧盟EU)所推行的一种产品标志。它是一种适用于欧盟有关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指令(New Approach Directives),用以证明产品符合指令规定的基本要求(Essential Requirments)的合格标志。告知消费者哪些产品符合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因此又被称为"CE合格标志"(CE Conformity Marking),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CE认证标志为 。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在过去,欧共体国家对进口和销售的产品要求各异,根据一国标准制造的商品到别国极可能不能上市。作为消除贸易壁垒之努力的一部分,CE应运而生。因此,CE代表欧洲统一(CONFORMITE EUROPEENNE)。字母 "CE" 是法文句子 "Conformité Européene" 的缩写。其意为 "符合欧洲 (标准)"。CE 标记最初所使用的英文术语为 "EC Mark",该术语于1993年签署的欧盟产品指令98/68/EEC中正式被术语 "CE Marking" 所取代。
CE标志并不是产品质量合格证。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85/C136/01)号《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中对制定和实施指令的目的有特定的含义,即只限于产品不危及人类、动物和货品的安全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而不是一般质量要求。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就能加附CE标志,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因此准确的含义是:CE标志是安全合格标志而非质量合格标志。 例如:一个带有CE标志的风筝,并不意味着能飞得好,而只表明该风筝符合安全规定。
CDG测试—第三代无线移动通信体系的测试。CDG是CDMA开发集团(CDMA Development Group)的缩写。第三代(3G)无线移动通信CDMA体系已经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建立。这些3G服务由于cdma2000标准的出现而得以实现。cdma2000在传输路径方面为用户带来若干明显的好处,如提高了话音传输能力和实现了高速数据连接,它看来会大大扩展它的上一代IS-95(2G)所获得的成功和起到的推动作用。为了使cdma2000在首次投入运营之际就获得尽可能大的成功,移动设备制造商和服务商将采用结构化的方法来测试原本为IS-95标准开发的移动通信设备。对cdma2000设备和服务的评测在测试方法方面提出了不小的挑战。
图1 三个测试阶段-从开发到建设
图2 CW(连续波)相噪声对CDMA信号的影响
图3 呼叫流程图测试过程将分为三个阶段
在一种新的蜂窝式接口标准首次投入实用的过程中,要成功地管理和实施这一工作,就要处理好一些棘手的问题。历史上就不乏某种移动通信系统在大规模建设过程中遇到挫折的实例。在上世纪90年代早期, GSM的部署曾被耽误过。其中一个原因是缺乏经过充分测试的手机。近年来,W-CDMA组织被迫推迟cdma2000对应的3G技术的首次推出,就是因为其技术规范和测试标准不完备。
回顾一下IS-95体系的建立工作是如何通过分阶段的测试方法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类似的失误,是很有意义的。
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为止,CDMA的支持者已经让服务商们相信,与其他竞争对手相比,他们的IS-95空中接口技术的容量在理论上具有显著的优势。然而,需要用商业化产品来体现这些优势。为了缩短推向市场的时间,CDMA支持者聚到了一起,组成了一个由多家公司组成的国际性联盟,称为“CDMA开发商组织”(CDMA Developers Group, CDG)。
CDG内部已形成了一支系统测试队伍,专注于开发验证CDMA设备及服务的性能与互操作性所用的测试方法。所开发的测试流程将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移动设备的物理层参数测试、在网络架构和移动设备之间的协议互操作性测试以及移动应用现场测试。这些步骤如图1所示,目前正在应用于cdma2000的移动设备。
图中:CDG Test Methodology: CDG 测试方法 Development: 开发 Stage 1: 第一阶段, Mobile Minimum Performance Test:移动设备基本性能测试 Stage 2: 第二阶段 Mobile Infrastructure Interoperability Test:移动设备/网络间互操作性测试 Stage 3 移动现场测试
第一阶段:物理层参数测试
CDG第一阶段的测试规范,专门的名称为EIA/TIA-98D“cdma2000展频移动通信基站基本性能推荐标准”,涉及cdma2000移动设备的物理层性能参数。这一规范通过一系列空中接口测试来评估移动通信发射机和接收机的性能。这些测试通常是在利用实验室设备搭建的有线测试环境中进行的。
为了将预期的增值优势变为现实(如提高网络容量和增加数据连接能力等),cdma2000对IS-95标准进行了不少改进。 由于采用了反向连接导引信号,新网络的容量得到了提高。这一信号在IS-95体系中是没有的,它使得cdma2000基站可以对移动设备进行同步检测,并为前向连接功率控制提供了一个信道。这些特点改善了前向和反向连接的性能,使得该CDMA网络在同样的频谱下能容纳更多的移动用户。
cdma2000标准所支持的数据发送服务种类也大大增加。规范中包括的工作模式还允许话音和数据能同时传输。这些服务要求移动终端支持灵活的无线射频配置和附加的业务信道。由于数据传送质量是一个关键的性能参数,因此移动接收机必须在各种射频信道条件下进行测试,以检验其可靠性。接收机的性能通过在不同信道条件下测量其前向连接的帧错误率(FER)来确定。RF信道仿真器可以提供多径信道条件。一个干扰仿真器可以产生共信道和邻近信道干扰条件。EIA/TIA-98D对用于单音调降敏测试所用的连续波(CW)邻近信道干扰源的性能做出了严格的新规定。
2G测试标准并未对CW干扰仪的相噪声性能做出规定。在一个邻近信道接收机测试中,寄生的相噪声可以延展到接收信道的通带中,起到附加的共信道干扰的作用。寄生相噪声在一些2G单音调降敏测试结构中会导致错误的测试条件。为解决这一问题,IS-98D包括了对CW相噪声性能的严格规定,如图2所示。为满足这些性能标准,就要采用高性能的专用测试仪器。
在2G的测试规范中,仅为一个单前向传送信道上的两个前向连接数据率集规定了FER测试条件,cdma2000的情况则与之形成鲜明对比,cdma2000扩展率1(SR1)采用了五个前向连接射频配置。数据的发送可以通过前向业务信道、专用控制信道和前向辅助信道共三个信道来实现。这样,诸如单音调降敏之类的测试所涉及的数据传送与信道条件间关系的置换要多得多。新规范中增加了对10个频带级的支持,而在IS-95中只有两种,很容易就可以看出,cdma2000所具有的灵活性也使得EIA/TIA-98D测试的种类要多得多。由于增加的待测项目数以千计,就有必要使测试过程自动化。 第二阶段:互操作性
完成第一阶段的测试后,移动设备要接受第二阶段的测试,这一阶段的测试是通过一系列移动基站信号发送和呼叫处理测试来评估移动设备的协议层性能。与第一阶段测试类似,第二阶段测试也是在有线环境中进行的。真正的第二阶段测试是在配备有主要通信体系设备制造商的产品的互操作性I/O测试实验室中进行的,测试由一系列通过实际系统设备产品进行的试验构成。测试设备方面的技术革新,使得移动设备制造商可以在他们自己的实验室中的测试平台上完成预测试。
由于cdma2000的蜂窝小区的分布在体系建设之初不会十分完善,CDG的第二阶段测试必须包括移动设备是否同时兼容IS-95和cdma2000两种标准的验证。与这项要求有关的关键性测试涉及移动设备能否处理好在IS-95和cdma2000两代蜂窝小区间的越区切换。要在测试设备上完成这些测试,就要求所用的CDMA网络仿真器在独立的RF载波间执行越区切换时具备两种标准仿真能力。
对于EIA/TIA-98D测试来说情况也是如此,cdma2000的新特点和新服务也对第二阶段测试过程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用户来说,cdma2000带来的一个新的好处是电池寿命延长了。电池寿命的延长是由于采用了一个快速前向连接寻呼信道(QPCH)。QPCH使得一个cdma2000移动设备的信号处理电路在处于待机状态时的休眠期所占的比例更高。
必须对QPCH性能进行验证,以确保移动终端能监测QPCH段,并对快速页标志QPI(无需解调,只是能量检测)做出正确的响应。同时运用正反情况测试就可以得出合适的性能,如图3所示的呼叫流程图。正过程的性能可以通过将相应的移动终端的QPI设置为ON,而所有其他段的标志设置为OFF来测量。类似的,也可以发送一个注册请求指令,此时的测试是用于验证移动设备不会处理在分配给它的时间片上的信息。在测试设备上执行这些操作过程,就要求采用允许对寻呼信道进行基本层操作的仿真器。
第三阶段:现场性能测试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测试是在实验室中有线的环境下对移动设备的物理层和协议层性能进行验证,而第三阶段测试的目标则是验证移动设备在真实环境中在这两个层次上的性能。移动设备的制造商一般情况下要与购买其产品的服务商合作进行测试。这些测试在一组确定的行驶路径上进行,要用到一系列呼叫处理操作。
举例来说,对越区切换的测试可以在开车穿越高楼构成的“峡谷”的途中进行。在某一时刻,一个建筑物可能会挡住移动设备与所有蜂窝小区设备之间的传输路径,但片刻之后(当车辆摆脱建筑物的遮蔽、行驶到路口时)来自多个基站设备的传输信号又传到了手持设备。因此要保证网络的可靠性,移动设备处理这样变化强烈的环境条件的能力十分重要。
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促使服务商努力追求到cdma2000的升级换代是其大大扩展的容量。现在,通过采用反向连接导频信道,一个移动设备能够在基站传输的相关信道级上实施闭环功率控制,其效果是减少了在前向连接上发射的代码信道功率。在一个CDMA系统中,发射功率的减小直接导致了容量的增加。
FFPC的实现意味着移动设备执行的功率控制算法几乎与基站所用的一样复杂。由于这一处理过程很复杂且对网络部署的有效性有直接影响,对FFPC的现场测试十分关键。同时,必须有高效的诊断工具来监测移动设备并协助对其性能的分析。由于现场测试利用了真正的网络系统设备,在控制反馈方面很难达到通常在实验室里能达到的水平。可以用带诊断功能的监测设备来验证移动设备是否能根据所接收到的能量/噪声比来向基站发射正确的功率控制位码。
移动设备诊断监测设备还能使车辆行驶测试过程中的控制与报告机制自动化。例如,有的测试过程要求移动设备在行驶途中周期性地发出电话呼叫。在另一种情况下,在测试过程中有必要每次在电话通话断线时记录一个点。在内置绘图语言和一个GPS接收机接口的帮助下,一个移动设备诊断工具可以简化这些任务,使之自动进行。
结语
为了减少推向市场的时间,并确保初次投入运营就取得成功,采用cdma2000标准的制造商和服务商将采用一种全面的、分为3个阶段的测试过程以验证移动设备的性能。尽管这种测试方法已用于检验采用IS-95标准的移动设备的性能,但cdma2000标准所具有的新的、使其增值的新特性和服务项目又产生了新的测试要求。为了满足这些要求,要采用创新的、有针对性的测试方法。这些测试过程就必须是集成化的,如果要有效地处理新增加的大量测试操作,还应实现自动化。
2. 进网及CCC认证流程及其所需的物品和资料
2.1 进网流程及其所需的物品和资料
2.1.1总流程
2.1.2 GSM手机进网
2.1.2.1流程
2.1.2.2 GSM手机入网检测各部门所需资料及样机
(1) 出型号核准证所需资料及样机
1)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a.《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b.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c.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d. 产品的清晰彩照5-7寸(整体照片及前后面板),照片上要将生产厂商的标牌、产品型号清晰显示,并标明结构尺寸;
e. 产品原理图及产品功能、性能说明;
f . 测试样机五台(附测试线、2个充电器、5块电板),检测完后需留样一套;
g. 检测费用(标准):7.5万元人民币。如需加急、复测须增加费用。
2)国家无线电管理局频率规划处
a.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办理国内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其直属机构所属的生产厂商向无线电管理局提交申请和必要资料;其他生产厂商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提交申请和必要资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
b.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c.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d. 产品的清晰彩照5-7寸(整体照片及前后面板),照片上要将生产厂商的标牌、产品型号清晰显示,并标明结构尺寸;
e. 产品原理图及产品功能、性能说明;
f. 国家无线电监测局的检测报告
(2) 产业部计量中心电磁兼容研究室(EMC)
a. 产品说明书
b. 产品原理图、PCB板图、元器件清单
c. 产品的假电池
d. 产品充电器、电池的厂家和型号
e. 产品的软、硬件版本
f. 测试样机3台(充电器3个、电板3块)
g. 检测完成后留样一套
标准检测费用:7.86万元人民币。复测、重测须增加相应费用。
(3) 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所检测中心
1)进网检测所需资料及样机
a. 产品说明书
b. 产品原理图及功能、性能说明
c. 检测样机五台(附测试线1条、2个充电器、5块电板、1个耳机)
d. 五台检测样机需有一套简易包装,充电器和电池必须要有完整的标识
e. 检测完成后留样一套
f. 检测费用:3.856万元人民币。如需加急、复测费用另加。
2)用户试用报告所需资料及样机
a. 试用样机10台(充电器、电池必须要有完整的标识)
b. 产品说明书10本
c. 一套简易的包装
费用为:3万元人民币
(4) 进网受理中心所需资料
a.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 施等内容;
d.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审核报告;
e. 产品介绍。包括设备功能、性能指标、原理图、内外观照片和使用说明书;(材料必须使用中文)
f. 产品的FTA测试报告
g. 产品的型号核准证
h. 产品的EMC检测报告
i. 产品的进网检验报告
j. 产品的用户使用报告
受理费用:1100元人民币
GSM手机入网检测费用合计为:22.326万元人民币
GSM手机在得到进网许可证开始生产手机时,生产厂家需在每月5号前将所生产手
机的IMEI号与进网标签上的序列号的对应关系做成文档提交给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否则不给予印发入网标签。
2.1.3 CDMA手机进网
2.1.3.1 流程
2.1.3.2 CDMA手机入网检测各部门所需资料及样机
(1) 出型号核准证所需资料及样机
1)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a.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b.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c.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d. 产品的清晰彩照5-7寸(整体照片及前后面板),照片上要将生产厂商的标牌、产品型号清晰显示,并标明结构尺寸;
e. 产品原理图及产品功能、性能说明;
f. 测试样机五台(附测试线1条、2个充电器、5个电池、1个假电池),检测完后需留样一套;
检测费用(标准):5万元人民币。如需加急、复测须增加费用。
2)国家无线电管理局频率规划处
a.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办理国内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及其直属机构所属的生产厂商向无线电管理局提交申请和必要资料;其他生产厂商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提交申请和必要资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无委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
b.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
c. 产品的技术说明书;
d. 产品的清晰彩照5-7寸(整体照片及前后面板),照片上要将生产厂商的标牌、产品型号清晰显示,并标明结构尺寸;
e. 产品的原理图及产品功能、性能说明;
f. 无线电监测局的检测报告
(2) 息产业部计量中心电磁兼容研究室(EMC)
a. 产品说明书
b. 产品原理图、PCB板图、元器件清单
c. 产品充电器、电池的厂家和型号
d. 产品的软、硬件版本
e. 测试样机3台(充电器3个、电池3个、假电池1个)
f. 检测完成后留样一套
检测费用:5万元人民币。复测、重测须增加相应费用。
(3) 信息产业部电信传输所检测中心
1)进网检测所需资料及样机
a. 产品说明书
b. 产品原理图及功能、性能说明
c. 检测样机五台(附测试线1条、2个充电器、5块电板、1个耳机)
d. 五台检测样机需有一套简易包装,充电器和电池必须要有完整的标识
e. 检测完成后留样一套
f. 检测费用:6.66万元人民币。如需加急、复测费用另加。
2)联通现网测试报告
a. 产品说明书
b. 测试样机6套(含充电器和电池)
(4) 信息产业部计量中心(CDG测试)
a. 厂家与MTNet签订测试合同,每种型号交纳20万人民币预付款。
b. 厂家填写手机业务功能信息表,准备样机和附件(样机2-5部,RF电缆,假电池、电池、充电器、分析诊断软件如CAIT和相应的连接器)。
c. MTNet指定该款手机测试项目负责人PM(Project Manager),PM负责与CDG1&2&3阶段负责人协调安排CDG各阶段的测试时间。(CDG各阶段负责人需要根据送样手机的多少,有无优先,有无复测等情况安排测试工作,包括加班时间和人员的安排)
d. 厂家按时提供样机和附件进入测试,厂家可派工程师参与CDG1和2测试的全过程,测试中出现问题可调测样机软件和硬件。
e. 如果调测时间超过一天,后面测试时间可能需要另行安排。
费用:30—40万。
每个阶段测试完成后,阶段负责人统计测试时间,测试工程师编写测试报告。
全部测试完成后,厂家支付剩余测试费,MTNet提交测试报告。
(5) 进网受理中心所需资料
a.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措施等内容;
d.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审核报告;
e. 产品介绍。包括设备功能、性能指标、原理图、内外观照片和使用说明书;(材料必须使用中文)
f. 产品的型号核准证
g. 产品的EMC检测报告
h. 产品的进网检验报告
i. 产品的CDG检测报告
受理费用:1100元人民币
CDMA手机入网检测费用为:46.66万人民币—56.66万人民币
相对于GSM手机的IMEI,在CDMA手机中称为 ESN――电子序列号,在申请手机入
网时不需要提供给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但在得到进网许可证开始生产手机时,手机制造方需在每月5号前将所生产手机的ESN与进网标签上的序列号的对应关系做成文档提交给电信设备进网受理中心,否则不给予印发入网标签。
2.1.4进网电信终端设备改型的申报和受理
2.1.4.1申请企业的进网产品在进行技术改动时(改变产品型号或不改变型号)必须向原检测机构申报;
2.1.4.2产品改型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网设备改型申报书。说明已进网产品的证号、名称、型号、拟改型号、改动情况简述。
(2) 改型前、后的产品外观及电路彩色照片。
(3) 改型前、后的电路原理图、电路板图、主要原器件明细表、软件更改说明。
2.1.4.3检测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认为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予以受理;
2.1.4.4检测中心在受理改型申报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查并提交审查报告:
(1) 体型号不变,只是在同系列更改编号(SST2000改为SST2000CT),且不增加功能,不改变软件及电路设计和布线,仅改变机壳的,不再进行电气等方面的测试;
(2) 主体型号不变,只是在同系列内更改编号,(如SST2000改为SST2000CT),增减功能或更改了软件,或小范围更改了电路设计或布线、经审查认为对环境适应能力不产生影响的,进行包装、外观、装配、说明书检查,功能检查,部分常温电气性能测试;
(3) 不变,增减功能,更改软件或较多更改了电路设计或布线,需进行全项检测;
(4) 其变动已经超出同系列产品规定的,不做改型处理;
(5) 必要时审查人员可对样机进行审核。
2.1.4.5审查报告完成后,交申报企业并交于设备进网受理中心;
2.1.4.6申请企业在明确检测项目的情况下,根据企业情况自行安排规定的检测;
2.1.4.7相关检测机构根据改型审查结果实施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1.4.8受理中心在收到审查报告后,经审查符合要求的,根据进网许可证审核、报批程序予以处理。
2.2 CCC认证
2.2.1 CCC认证流程(在CQC中心申请)
2.2.2 CCC认证流程说明
(1)网上申请
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每种型号的商品应单独申请。同一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2)申请受理—阶段1
CQC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关文件和资料。申请阶段变为1。
同时,CQC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CQC。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3)资料审查—阶段2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4)送样的样品接收—阶段3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关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CQC。
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5)样品测试—阶段4
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CQC。
(6)工厂审查—阶段5
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查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
(7)合格评定—阶段6
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
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
(8)证书批准—阶段7
CQC主任签发证书
(9)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阶段8
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到CQC自取或要求CQC寄送证书。
2.2.3 CCC认证所需的资料和物品
a. 产品描述报告
b. 充电器的原理图、PCB板图、总装图及安全器件清单和安全认证(CCC、CE、CB)
c. 照片:正面、打开电池反面要照到手机标贴和电池标贴、手机和充电器相连照片要照到充电器标贴
d. 样机3套
4.1产品描述报告(电子信息通讯领域)
1.1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
1.2申请人注册名称:
地址:
1.3制造商/注册名称(相同时注明同上)
地址:
1.4工厂的注册名称(相同时注明同上)
地址:
1.5电气额定值
1. 额定电压或电压范围:
2. 额定电流或电流范围:
3. 额定功率或功率范围:
4. 额定频率或频率范围:
1.6产品铭牌: 模压[ ] 印刷[ ] 金属牌[ ] 不干胶[ ]
1.7设备的重量: kg
1.8设备的外形尺寸: × × mm
19防触电保护类别: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以下由实验室填写:
2 I类设备的接地符号:
II类设备符号:
直流设备直流特性符号:
2.1设备类型: 移动式[ ] 驻立式[ ] 手持式[ ]
固定安装式[ ] 嵌装式[ ] 直接插入式[ ]
便携式[ ]
IT配电系统供电:是[ ] 否[ ]
2.2工作方式: 连续工作[ ] 短时工作[ ] 间断工作[ ]
2.3电源线插头型式: 单相两极[ ] 单相三极[ ] 三相四极[ ]
2.4与电源连接的方式: A型可插式设备[ ] B型可插式设备[ ] 永久性连接式设备 [ ]
可拆卸的电源软线[ ] 不可拆卸的电源软线[ ]
2.5 带有抑制无线电干扰的滤波器:是[ ] 否[ ]
晶体振荡器: 是[ ] 频率: 否[ ]
2.6天线使用状态:垂直[ ] 任意[ ] 不适用[ ]
75Ω阻抗[ ] 300Ω阻抗[ ]
2.7一次电源隔离: 电源软线上的插头[ ]
电器连接器 [ ]
隔离开关 [ ]
电路断路器 [ ]
其它等效装置 [ ]:
隔离开关断接方式: 单极[ ] 全极[ ] 功能开关[ ]
2.8一次电路过流保护: 熔断器: 有[ ] 无[ ]
熔断器型号、规格: 预飞弧时间/电流特性符号:
额定电流: 额定电压: 数量: 位置:
2.9安全联锁装置: 有[ ] 无[ ]
2.10防水等级:IPX0[ ] IPX1[ ] IPX2[ ] IPX3[ ]
IPX4[ ] IPX5[ ] IPX6[ ] IPX7[ ]
2.11电源线入线口的结构形式及固定方式:
2.12设备内电源线的连接方式:接插件式[ ] 压接式[ ]
钩焊[ ] 铆焊[ ]
搭焊[ ] 熔焊[ ]
其它:
2.13一次电路(初级)与二次电路(次级)电路之间的绝缘依靠:
电源变压器(含开关型)[ ] 光电耦合器[ ]
隔离电容器[ ] 隔离电阻器[ ]
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 ]
电源变压器类型:开关变压器[ ] 铁芯变压器[ ]
2.14一次电路(初级)与二次电路(次级)电路之间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的最小值为: mm
位置:
2.15一次电路(初级)即:直接连接到电网电源的电路之间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的最小值为: mm
位置:
2.16直接连接到电网电源两极间的电容: μF 电阻: 
2.17与通信网络相连:有[ ] 否[ ]
2.18激光设备:有[ ] 激光设备类别: 激光波长:
否[ ]
2.19电离辐射 :有[ ] 无[ ]
2.20阻燃材料的应用:
2.21系列产品的异同说明:
另需提供如下资料:
1.PCB印制板图(指电源部分); ( 由企业提供)
2.电气原理图及装配图 ( 由企业提供)
3.产品照片:至少5张(a.正面、b.后面、c.内部、d.铭牌e.一次电路(初级)与二次电路(次级)电
路之间隔离元件) ( 由企业或实验室提供)
4. 关键件清单:(包括安全与EMC) ( 由企业或实验室提供)
4.2安全元器件清单
名称 位号 型号 规格/材料 制造企业 备注(认证情况)
电源变压器
主板PCB
电源插头
熔断电阻器
光电耦合器
压敏电阻
Y电容
机壳(上下盖)
4.3 被测样机信息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传输所Mtnet
CDMA手机测试(CDG测试)
被测样机信息
(完成后为内部保密)
(Company Confidential Proprietary when completed)
本文件及其内容是保密文件。未经允许,不能在外部全部或部分的使用、出版、发行、传播。本文件包含商业秘密。禁止对本文件的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的更改。版权未涉及依照该形式的重复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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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厂家基本信息
样品名称 CDMA数字移动电话机
样品型号 样品商标
送检单位
生产厂家
送检人 送检日期
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Email Email
备注 备注
表2 移动电话信息
软件版本 硬件版本
频段 0 800MHz 0 1900MHz
速率 0 8Kbps 0 13Kbps 0 EVRC
测试要求 0 Stage 1 0 Stage 2 基本项目 0 Stage 2
0 Stage 3 0 对失败项目进行重新测试
主要测试频段(选择一个) 0 800 MHz 0 1900 MHz
主要测试速率 0 8Kbps 0 13Kbps 0 EVRC
其他服务选项
(Service Option) 0 8 KBPS Markov 0 13 KBPS Markov
0 8 KBPS Loopback 0 13 KBPS Loopback
0 8K 数据 0 13K 数据
0 8K 传真 0 13K 传真
0 8K 移动台主发短信息 0 13K 移动台主发短信息
短消息 0 发送短消息(1~126个字符) 0 发送短消息(127~233个字符)
0 通话中接收短消息 0 通话中发送短消息
0 手机最大接收短消息条数:______________
补充业务 0 无条件前转(CFU) 0 遇忙前转(CFB)
0 无应答前转(CFNA) 0 隐含前转(CFD)
0 呼叫等待(CW) 0 免打扰
0 三方通话(3-Way)
0 呼入限制 0 呼出限制
0 空闲状态主叫号码显示有效、显示限制和显示无效
0 通话状态主叫号码显示有效、显示限制和显示无效
双音多频
(DTMF) 0 普通DTMF 0 扩展DTMF(长按键音)
0 空闲状态普通/扩展DTMF菜单设置方法
0 通话状态普通/扩展DTMF菜单设置方法
数据 0 同步数据/传真业务
0 包交换数据业务
扩展电源需求 0 Yes 0 No
______ 伏特 ______ 安培
表3 测试要求
样品名称 CDMA数字移动电话机
样品型号 样品商标
样品序号
设备明细 手机 电池 充电器(220v)
说明书 射频电缆 电脑连线
厂家必须提供的信息:
0 用户使用手册。(Stage1/2/3)
0 射频接口电缆(连接手机射频口)——接口为SMA。(Stage1/2)
0 射频接口电缆至手机等效天线端的损耗为 ______ dB。(Stage1)
0 若手机支持数据业务,需提供串行接口电缆(连接手机数据口)——接口为RS232。(Stage1/2)
0 确实可用的备用电缆、备用电源盒或假电池各一套(Stage1/2/3)
0 测试UIM卡。(Stage1/2/3)
0 手机监测软件为 ______ (CAIT或其他)。(Stage1/2/3))
0 与监测软件的硬件连接及设置方法,送样机时进行演示,最好提供电子文档。(Stage1/2/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手机中Digital Min位置不能置空。(Stage3)
0 在手机中修改Channel Number的方法(Stage1/2/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DTMF Tone Length的修改方法(Stage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手机是否支持127~233字符长度的短信,编辑方法(Stage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0 手机中发送短信息情况报告的设置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4为厂家提供的资料
测试项目明细表:
0 Stage1 0 Stage2 0 Stage3
测试LOG(光盘,测试结束时提供):
0 Stage1 0 Stage2 0 Stage3
测试结果(光盘,测试结束时提供):
0 Stage1 0 Stage2 0 Stage3
注意事项:
• 本测试开始时间及测试计划由我方测试人员统筹规划,厂家可随时向我方项目联系人咨询协调。
• 厂家技术负责人应配合测试,随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 测试过程中,厂家可以随时向我方测试人员了解测试进度并进行纪录,但我方不向厂家提供阶段性书面测试结果。
• 任何厂家人员未经我方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 对本文件以及本测试有任何问题,厂家可以随时向我方项目负责人咨询协调。
4.4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人
公司网页 E-mail
生产企业
企业性质 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 股份制 国有企业 私营企业 境外企业 其它
企业类型 设计/生产/销售 生产/销售 设计/销售 销售 其它: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固定资产
企业人数 厂房面积 生产能力 年销售额
申请类型 首次申请 新型号 到期换证 更名换证 其它:
设备名称 商 标
设备型号 产 地
依据标准
技术来源 自行开发 联合开发 技术转让 关键技术引进 其它:
生产方式 自行加工 委托加工 OEM SKD CKD 其它:
外协工厂
质量认证 ISO9001 ISO9002 TL9000 产品认证 其它认证 无
认证机构 证书编号 认证时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境外生产企业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提供效执照)
代理机构委托书(仅对境外生产企业)
企业情况介绍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审查报告
团 设备介绍(包括功能、性能指标、原理框图、外观和内部照片、使用说明等)
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证书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证
人 用户试用报告
其它文件
4.5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申请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
联系人
电 话
通信地址 浙江奉化城山路99号 邮政编码
设备名称 移动电话 型 号
主要功能
调制方式
技术参数 频率范围 必要宽带 发射功率
指标值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4.6电信终端设备改型申报表
NO:
申请企业:
产品名称: 商标:
改型前型号: 进网许可证号:
改型后型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E-MAIL:
技术改动说明:
附件:改动前外观及内部彩照
改动后外观及内部彩照
改动前相关电路部分电原理图,板图,主要元器件明细表
改动后相关电路部分电原理图,板图,主要元器件明细
改动前软件版本
改动后软件版本
4.7进网及CCC认证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汇总
条目 明细 说明 备注
申请CCC认证通知书 事业部发
手机型号
生产方式 SKD/CKD/OEM/自行加工/委托加工
合作厂商
合作厂商联系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Email:
手机:
CCC认证需要的资料和物品 产品描述报告 填写其中1.5、1.7、1.8、2.8、2.11、2.12、2.13、2.14、2.15、2.16、2.20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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