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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汽车社会健康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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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0 11: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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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 size="4">&nbsp;&nbsp;&nbsp;&nbsp;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和汽车出口许可证制实施;新能源汽车设准入机制;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发出节能减排通知……2007年一些政策法规相继出台,进一步引导汽车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 </font><p />  与此同时,轻型车排放执行国Ⅲ标准;乘用车燃油消耗限值出台;轿车被动安全标准实施……一系列标准和限制相继登场,汽车社会的环保主题越来越明显,汽车消费环境也得到大幅改善。 <p />  此外,一批关系民生的新政也陆续实施,如新版车险亮相、交强险费率调整、考驾照更注重实际路考、新车可保留老车车牌等,也直接影响或改变着人们的汽车生活。 <p />  一系列新政揭示着中国汽车产业正健康、迅速地发展,“环保”、“利民”、“自主品牌”等成为新时期的最强音。 <p />  节能减排 <p />  国Ⅲ排放标准 <p />  ■实施时间:7月20日 <p />  政策内容:国家发改委下发最后通牒:7月20日以后不再受理国Ⅱ车型的公告申请。这意味着国家发改委已正式开始推行机动车排放的国Ⅲ标准。通牒称:自2008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国Ⅱ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届时,国Ⅱ车型将退出历史的舞台。 <p />  影响:国Ⅲ标准的施行,体现了国家发改委对于节能减排的重视。尽管油品目前还无法与新标准相匹配,但国Ⅲ标准将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将缓解汽车工业高速发展给环境和能源造成的压力。对于车企而言,提高排放标准、如期解决国Ⅱ产品库存问题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p />  轿车被动安全新标准 <p />  ■发布时间:9月 <p />  政策内容:9月,四项涉及汽车安全性的国家标准开始征求意见。这四项汽车安全类标准为:轿车内部和外部凸出物国家强制标准、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汽车座椅、固定件的技术要求。其中前两项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新标准通过后将代替老标准实施。 <p />  影响:这四项汽车安全类相关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国产轿车以及校车的安全整体性能,进一步完善汽车安全性标准体系,从而改善汽车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权益。 <p />  国管局节能减排通知 <p />  ■发布时间:11月19日 <p />  通知内容:国管局和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11月19日下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做好公务用车节能减排工作,带头使用经济、节能、环保的自主品牌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严禁公车私用。影响:《通知》从根本上改变了公务车采购结构,将全面推进自主品牌小排量车的销售,提升自主品牌的市场地位。 <p />  产业方向 <p />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 <p />  ■实施时间:1月1日 <p />  政策内容: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未经授权的汽车经销商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办法》明确规定,从事汽车品牌销售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企业或经其授权的汽车总经销商授权,获得授权的经销商才能到工商部门备案。未获授权的汽车经销商今后将无法开具销售发票。 <p />  影响:《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一经公开便引来整个汽车流通领域的质疑。汽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原本是法律上平等的法人,但因为《办法》的实施,使经销商的地位由合作伙伴变为厂家的从属。而强化品牌垄断地位的方式,使已经处于弱势地位的经销商和消费者被更加弱化。不过,汽车市场也因此变得更加规范。 <p />  汽车出口许可证制 <p />  ■实施时间:3月1日 <p />  政策内容:国家商务部、发改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2006年12月31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对汽车整车产品(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底盘及成套散件)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p />  通知规定,申领汽车整车产品出口许可证的汽车生产企业必须列入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且持续有效、具备与出口汽车保有量相适应的维修服务能力,在主要出口市场建立较完善的销售服务体系。 <p />  影响:该政策实施以来,那些出口数量过少以及有“一锤子买卖”观念的企业被排除在出口企业之外,引导汽车出口企业之间的竞争进入良性循环。截至今年11月份,全国已有超过800家汽车出口企业退市。在这样的环境下,省汽车工业集团和东南汽车受益匪浅,各车型的出口信息不绝于耳。 <p />  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实施时间:11月1日 <p />  政策内容:为了防止未来可能出现的新能源车产能过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向社会发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并宣布从11月1日起开始,要进入新能源车生产领域的汽车企业,必须经过审批才能上马。 <p />  《规则》首次明确了新能源车概念(包括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与此同时,《规则》对企业上马新能源车项目设定了15道“准生”门槛,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项是,企业需要至少掌握新能源汽车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及控制系统三者之一的核心技术。同时,企业即便取得了新能源车准入资格,仍需在商业化阶段接受主管部门监管。影响:《规则》的出台,令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实现了有章可循,也更利于规范目前良莠不齐的新能源车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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